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听证。
电 话:0870—3094565
通 讯 地 址:威信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麒麟小区工厂路)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窗口
邮 编:657900
2020年9月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威信山城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威信山城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威信县扎西镇环城西路威信汽车客运站3-5 楼 |
建设单位 | 威信山城精神病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晨晓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威信山城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属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 80 万元,环保投资 8.2 万元,占项目工程总投资的 10.25%,占地面积 500 ㎡,总建筑面积 1500 ㎡,项目建成后住院病床总数 50 张。项目租用威信汽车客运站 3-5 楼进行建设,在不改变原房屋结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装饰装修后作为医院用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地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废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装修过程中废水产生量较小,经自然蒸发,不外排 (2)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和12:00~14:00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④优先采用具有先进工艺的低噪声设备。 ⑤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⑥选用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9)标准的施工车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区。 ⑦减少交通噪声,大型载重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及进入居民区时应限制车速,并杜绝鸣笛。 ⑧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 ⑨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②施工废料送威信县住建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地。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①化粪池通过封闭式设置,产生的恶臭通过无组织方式自然扩散; ②垃圾桶密闭,垃圾日产日清; (2)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方式,雨水经项目雨水管网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污、废水设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厌氧池)+好氧(生物接触氧化)+消毒”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应符合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的要求,处理合格后的污水排入环城西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威信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噪声 水泵采取封闭式,同时经过再经过减震、隔声处理;发电机设置于专用房间内,通过隔声、消声处理。 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②化粪池污泥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医疗废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④医疗废物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⑤医疗废物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⑥危废间地面和1.0m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排入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⑦危废间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⑧危废间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中输液线剪断、输液瓶和针头等毁型处理,防止二次利用。 ⑨危废间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⑩生活垃圾收集进行严格管理,经袋装投入垃圾桶统一集中,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按照普通医疗固废、感染性病理性固废、化学性和药物性、损伤性、放射性细胞毒分为五类收集,收集后按照类别分别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
滇公网安备 53062902530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