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通市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方案》(昭办通〔2021〕45号)要求,威信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现已完成(X3YN202405300047)问题整改及自查自验,现将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反馈情况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X3YN202405300047:昭通市威信县庙沟镇大塘村垃圾焚烧房2021年修建后一直未使用,村民将垃圾倾倒在庙沟河中,污染环境。该村大田坡碉楼文物保护范围内有人堆放杂物和垃圾,破坏文物。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针对问题反馈情况和省级整改要求,威信县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合力推进问题整改。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庙沟镇、县文旅局配合,及时清理河道内垃圾杂物,并做好河道日常管护;加强文物保护定期巡检,督促管理人员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投诉人反映的庙沟镇大塘村垃圾焚烧房实为庙沟镇垃圾热解站,该站自2021年修建后一直未使用问题部分属实。按照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要求“热解处理方式原则上逐步取缔关闭”的原则,已对庙沟镇垃圾热解站进行了取缔关闭,并对接庙沟镇政府完善了相关资产处置方案。设施覆盖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采取村收集、镇转运的方式全部转运至镇雄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二是威信县庙沟镇政府已于5月31日组织对庙沟河道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累计清理垃圾50余公斤,并常态化加强巡河力度,督促河道保洁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和保洁力度。三是大田坡碉楼安全管理员毕承伟已将碉楼门前的农业生产用具转移进行堆放,并督促其加强文物日常管理维护。
三、自查自验情况
2024年9月21日,威信县人民政府已对申请验收的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X3YN202405300047号问题进行自查自验,整改情况无误,现进行公示。
威信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902530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