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通市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方案》(昭办通〔2021〕45号)要求,威信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现已完成(D3YN202405110005)问题整改及自查自验,现将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反馈情况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D3YN202405110005:昭通市威信县江西湾垃圾站距离最近的住户20米左右,异味严重扰民。村民安置小区建设在先,垃圾站建成在后,多次反映无果。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针对问题反馈情况和省级整改要求,威信县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合力推进问题整改。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该问题由县住建局牵头,扎西镇配合,及时清运滞留垃圾,规范运行垃圾中转站,消除臭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标准》(CJJ/T47--2016)2.2.1规定: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主体设施外墙与相邻建筑物间隔要大于等于15米。我县县城垃圾中转站属中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其主体设施垃圾压缩中转作业车间外墙距离最近住户住宅外墙为21米,符合要求。二是我县已于2024年5月13日调集车辆及时清运滞留的300余吨垃圾,车库内滞留垃圾清运后,臭味源头已消除,经药剂消杀和除臭,现场已不存在臭味熏天情况。健全垃圾中转站运转机制,明确了垃圾转运各环节责任人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垃圾转运做到日产日清。三是虽然江西湾安置点建设在先,但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标准》(CJJ/T47--2016),县城垃圾中转站符合城市中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规范,与建设先后没有关联,县住建部门和扎西镇已多次就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答复。四是垃圾中转站已于2024年6月份完成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渗滤液处理装置已于6月底完成安装调试,具备运行条件。已于8月9日完成招标工作,于8月16日签订了相关运营合同,第三方运营商已于9月5日正式进场运营。
三、自查自验情况
2024年9月21日,威信县人民政府已对申请验收的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D3YN202405110005号问题进行自查自验,整改情况无误,现进行公示。
威信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902530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