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威信县长安镇人民政府举行了《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就《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在长安镇人民政府举行。
三、听证会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长安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21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形式发布《关于举行〈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17:30,有15人自愿报名参会。于2024年7月1日发函《威信县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威信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邀请函》,邀请相关单位听证代表。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于2024年7月2日发布《关于举行〈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明确听证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2024年7月2日,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长安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听证主持人:
陈 勇(长安镇副镇长)
(二)决策发言人:
张 林(镇长)
(三)听证监察人(1人):
陈科阳(长安司法所所长)
(四)听证代表(15人):
邓 涛(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
毛修林(长安镇党政办主任)
左顺文(长安镇农技站站长)
王兴铸(长安镇林业站站长)
周清佑(长安镇水管站站长)
毛子稳(长安镇集镇办主任)
胡祖雄(长安镇项目办负责人)
解 云(长安镇经管站站长)
李观亮(长安镇应急办主任)
黄朝顺(长安镇财政所所长)
骆金都(长安镇长安社区党委书记)
毛愫梅(长安镇瓦石村党总支书记)
王小菱(长安镇天坪村党总支书记)
严 冰(长安镇安乐村党总支书记)
黄朝炳(长安镇安稳村党总支书记)
(五)听证记录员(1人):
周 毅(长安自然资源所所长)
(六)听证旁听人(3人):
郎海霞(长安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邓 超(长安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代瑞宁(长安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是完善重点项目清单;
二是针对中心镇区具体细化;
三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拟采纳情况:全部采纳。针对重点项目清单(附表11),加入提出的近期亟需建设的项目;将中心镇区土地用途细化至每个地块。
六、听证主持人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7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其余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长安镇人民政府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威信县长安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902530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