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威信县双河乡人民政府举行了《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就《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双河乡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双河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21日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形式发布《关于举行〈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开征集听证会代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17:30无人自愿报名参会。于2024年7月1日发函《威信县双河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邀请函》,邀请相关单位听证代表。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于2024年7月2日发布《关于举行〈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明确听证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相关事项。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2024年7月2日,在威信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双河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本次听证会的参会人员由以下成员组成:
(一)听证主持人
汤顺虎(双河乡武装部长)
(二)决策发言人
王凯(双河乡党委书记)
(三)听证监察人
王清余(双河乡司法所所长)
(四)听证记录人
华太海(双河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五)听证代表
杨 宏(双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雷连勇(双河乡党委副书记)
余 源(双河乡纪委书记)
杨 颖(双河乡人大副主席)
刘小波(双河乡林业站站长)
郭天海(双河乡民政所所长)
张世宏(双河乡应急办主任)
肖巧华(双河乡经管站工作人员)
陈泽刚(双河乡消防站工作人员)
王 望(双河乡人居环境办工作人员)
赵玉勇(双河乡党委宣传委员)
杨 丽(双河乡人大代表)
杨家会(双河乡人大代表)
段启慧(双河乡人大代表)
李冬美(双河乡政协委员)
杨 敏(双河乡楠木村党总支书记)
余 勇(双河乡双河村党总支书记)
张掌佑(双河乡菜营村党总支书记)
马朝光(双河乡天池村党总支书记)
吴一平(双河乡半河村党总支书记)
吴永齐(双河乡偏岩村党总支书记)
杨 涵(双河乡茨竹坝村党总支书记)
谢太君(双河乡过街楼村党总支书记)
(六)听证旁听人
游小军(双河乡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陶 燕(双河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张珍珍(双河乡司法所办事员)
周 航(双河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熊 燕(双河乡茨竹坝村副主任)
五、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听取了《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将双河村官田坝项目列入规划。
2.第41条产业配套销售设施,魔芋加工厂已建成。
3.建议增加农产品销售小型物流用地,形成1个专业物流中心+7个物流服务站用地。
4.双河乡全乡范围内无农贸市场/菜市场规划,不合理。
5.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村修建1个,偏岩已修建投入使用。
6.儿童之家规划,各村修建1个。
拟采纳情况:全部采纳。以上意见涉及内容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修改。
六、听证主持人总结
听证会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其中,有6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其余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及规划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根据听证会代表的听证意见表、听证会会议记录,听证会代表一致同意《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双河乡人民政府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吸纳,进一步对《威信县双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双河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902530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