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旧城卫生院等10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现对双河乡菜营村卫生所等10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示。
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902530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