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办通〔2024〕103号
三桃乡、麟凤镇、庙沟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沟头煤矿“8.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全力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挂联挂包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云南能投威信煤炭有限公司
处级挂联领导:李沅勇 县委书记
(一)观音山煤矿一井
处级挂包领导:康 伟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乡镇挂包领导:杨章欣 麟凤镇党委书记
(二)观音山煤矿二井
处级挂包领导:朱 文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乡镇挂包领导:杨章欣 麟凤镇党委书记
二、威信县向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向家沟煤矿
处级挂联领导:赵 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处级挂包领导:双家祥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部门挂包领导:王应才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乡镇挂包领导:李 鑫 麟凤镇镇长
三、威信县沟头矿业有限公司沟头煤矿
处级挂联领导:叶昌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处级挂包领导:熊良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部门挂包领导:杨家涌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能源局局长
乡镇挂包领导:黄 强 三桃乡党委书记
四、宜宾众联商贸有限公司鸿丰煤矿
处级挂联领导:陶 勇 县政协主席
处级挂包领导:余腾达 县政府副县长
部门挂包领导:余锦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乡镇挂包领导:曾 春 庙沟镇党委书记
三个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由县能源局商煤矿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及时明确人员,另行行文派驻。
各挂联挂包领导要聚焦威信县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安全发展目标,紧盯煤矿本质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挂联挂包责任,推动煤矿企业不断增强依法办矿意识和办矿能力,进一步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全力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挂联领导每2个月不少于1次、挂包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挂包煤矿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煤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帮助煤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始终与煤矿企业保持“亲”“清”关系,加强对驻矿监管组的教育提醒,增强驻矿安全监管人员廉洁意识。每次督导检查填写《威信县煤矿安全生产挂联挂包督导检查表》(见附件),由县能源局收集存档。
附件:威信县煤矿安全生产挂联挂包督导检查表
中共威信县委办公室
威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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