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旧城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870—318199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抓,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营造更加开放透明、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界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从形式、制度、工作机构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转。2020年共发布信息398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条;预算、决算信息 2条;重大项目”信息6条,就业信息56条,政法信息20条,其他信息313条。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0年,我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信息公开流程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公众联系。
(五)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切实提高公开实效和质量,2020年旧城镇党委申请开通了“生态旧城”公众号,关注人数超988人,全年发布信息98条,成为旧城镇政府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部署,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20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在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队伍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提升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滇公网安备 530629025306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