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
(第2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县城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废弃食用油水混合物等。
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主动申报餐厨垃圾产生量,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备收,保持容器完好、密闭、整洁。住建部门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运行机制,将收运路线、时间告知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禁将餐厨垃圾直排河道、沟渠、雨污管道,与生活垃圾混存或倒入其他环卫设施;严禁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严禁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严禁将餐厨垃圾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处置。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绝、干扰、阻碍管理执法人员正常履行监管职责的,由公关机关依法处置。
五、鼓励广大市民对随意倾倒、排放、非法收运餐厨垃圾的行为予以举报。举报电话:县住建局0870—3094381;县市场监管局0870—6123204;县农业农村局0870—3190868;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0870—3094669。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威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