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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作者:威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数: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购物、旅游、聚餐将迎来新的高峰,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科学选购理性消费。采购年货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和售后服务完善的商超、农贸市场或电商平台等,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标签信息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内。不采购“三无”、过期和感官异常的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切勿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网购食品时对保存运输条件有要求的,消费者要充分考虑。要根据自身消费实际理性购买所需食品,不要盲目跟风大量购买食物,造成食品过期浪费。避免购买过度包装的食品,造成浪费和环境破坏,建议购买简约包装产品。


二、谨慎就餐合理膳食。在外就餐、集体聚餐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管理规范的餐厅。就餐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点菜时要适量,拒绝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对于网络订餐,消费者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齐全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消费者就餐应注意饮食有度、荤素均衡,切勿暴饮暴食,尤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五专”管理,以免误食甲醇等导致中毒。严禁加工、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三、宴席报备承诺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举办宴席的家庭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规范操作,及时到村(居)委会申报备案;要严格按照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要求,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并执行进货查验,严格规范菜肴加工制作行为,不加工制作野生菌(含冻品、干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白酒,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聚餐场所要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整洁,要大力倡导文明节约反对餐饮浪费;食用冰冻野生菌和干制品习惯的消费者,在加工烹饪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节日期间,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消费小票、发票、电子交易凭证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和解,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食用食物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节日期间,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威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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