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通市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方案》(昭办通〔2021〕45号)要求,威信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现已完成68—34—2问题整改及自查自验,现将整改销号情况通告如下:
一、问题反馈情况
2023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8—34—2:全市仅10%左右的自然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有4021个(威信县共有自然村1617个,其中垃圾收运未覆盖269个、覆盖率83.36%)村庄未配置垃圾收运设施,覆盖率仅68.35%。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针对问题反馈情况和省级整改要求,威信县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合力推进问题整改。
经核实,该问题属实。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威信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到2025年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农村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85%,垃圾处理率达70%。
整改情况:一是威信县3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已办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环评已上会评审,待修改通过;
二是全县各乡镇共有垃圾车37辆(其中租用11辆),建有垃圾池(房)1093个,勾臂式垃圾箱88个,垃圾桶(箱)2606个,每个乡镇都完善了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乡镇镇区已实现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威信县共有自然村1617个,截止2024年年底垃圾处理设施未覆盖的自然村还有154个,全县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90.48%。我县目前采取的是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与镇雄笀布垃圾焚烧发电厂合作,每日将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镇雄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日产日清,处理率95% 以上。
三、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2月20日,威信县人民政府已对申请验收的2023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8—34—2问题进行自查自验,整改情况无误,现进行通告。
威信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