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威信县2022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已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威信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威信县2022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内生动力、“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富民强村为目标,以盘活资产资源为重点,以发展新型业态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素,不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总量提升、质量提效、实力增强,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改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单一局面,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渠道,2022年,推动实现每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村均10万元以上。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集体经济强村。
二、奖励标准及奖补资金安排原则
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奖代补”。根据各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个的奖补资金。
三、奖励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坚强有力,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激情高、工作认真负责、善于破题破局、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村(社区)“两委”定期研究本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下步规划,明确专人负责集体经济工作发展,群众满意度较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未发生破坏集体资源(资产)和违法经营等问题。
(二)增收渠道广泛。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围绕县政府主导产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发展项目;盘活村(社区)集体荒山、荒坡、水塘、林地等资源,充分利用闲置厂房、门面、集贸市场等资源入股,实现集体经济收益渠道多元化;主动争取发展项目,积极发展适合本地实际的产业,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广泛。
(三)产业稳步推动。围绕县级1+N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生猪养殖、方竹种植等项目,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由少增多,集体经济总量和增幅均有较大进步;选定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发展项目上规模,有示范带动效应,基地建设、管理规范,产品形象好,预期成效明显。
(四)带动作用明显。发展项目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群众参与度较高;采取“党支部+合作社”等模式发展,引进龙头企业合作,产业组织化程度较高;建立产销关系、劳务关系、资产收益关系、股份合作关系、服务关系等利益联结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科学合理,带动群众增收明显。
(五)财务管理规范。村(社区)集体经济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要求落实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准确、完整;村(社区)集体经济公司财务资料完整,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有专门会计、出纳人员或委托的会计记账。
四、工作步骤
奖补按照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开展,实行百分值打分。
(一)村(社区)申报。各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要形成工作合力,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评分细则,认真填写《威信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奖代补”申报表》,报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初评。
(二)乡镇初评。乡镇要及时成立由纪检、组织、财政、农经等人员组成的初评小组,对各村(社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将附件1申报表、附件2评分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在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县级审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草原局、县供销合作社等单位成立县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以奖代补”工作审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方式对各乡镇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把关,集体研究评定初步奖补名单,提请县政府研究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实施“以奖代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真研究部署所辖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既要鼓励创新、勇于试验,又要把控方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发展。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集体经济工作,及时研判项目运营中的风险和隐患,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加以解决,确保项目运营正常、管理规范、收益较好。
(二)强化资金监管。奖补资金不算作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只能用作村集体经济的滚动发展资金,不得计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发放村组干部补贴待遇基数,各乡镇要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审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奖补资金。充分发挥农经站、财政所等部门作用,推行“村财乡管”或委托代理机构的管理方式,将村集体经济财务检查列入财政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专项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同时,加强督促指导,杜绝以做假账等违规方式套取奖补资金的情况出现,奖励资金的滚动使用要符合相关财务要求,做好项目规划制定方案,并由各乡镇审核把关,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严肃考核纪律。县、乡(镇)两级考评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全面、客观、历史地分析集体经济项目运营情况,坚决杜绝当“老好人”,打人情分、照顾分。考评中,若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形骗取奖补资金或截留、挤占或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注重宣传推广。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总结提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集体经济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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