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民政局关于召开威信县火葬区划定及殡仪服务中心、经营性公墓、火化场选址听证会的公告
为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增强殡葬管理工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威信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威信县民政局决定召开威信县火葬区划定及殡仪服务中心、经营性公墓、火化场选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威信县火葬区划定及殡仪服务中心、经营性公墓、火化场选址的科学性、可行性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代表名额18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5人;
2.普通公民代表3人;
3.县人大代表3人;
4.县政协委员3人;
5.法律工作者1人;
6.其他代表3人;
听证代表第1项、第2项代表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其他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产生或相关单位推荐。
四、旁听人及记者名额
旁听人员3名,在申请作为旁听人员的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确定。媒体记者2名,由县民政局邀请县文体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新闻中心记者参加。
五、听证代表要求
听证代表除有关单位推荐产生的外。凡在本县居住或工作,关注我县殡葬改革,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愿意遵守听证会纪律,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意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六、其他事项
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应将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居民身份证号等如实登记在听证会个人报名表,经确认属实后申请有效。
听证代表确定后,县民政局将在听证会举行的7个工作日前将已确定的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举行听证会的相关背景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卢德 联系电话:6124678)
威信县民政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