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补贴申领须知
一、申请领取保健和长寿补助办理条件。具有我市行政辖区内常驻户口,年满80周岁老年人,可以申请领取“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领取“长寿补助”。
二、补助标准。保健补助标准为:8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补助50元,长寿补助标准为:100周岁以上的老寿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三、应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银行卡(折)复印件;
4、提交半寸照片两张。
四、办理程序。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公示7天并无异议,填写《保健长寿补助申请审批表》,将所需材料备齐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提交县(市、区)民政局审批发放。